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家具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500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3号楼)开办家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评分项“技术保障措施”中“⑶五通桌桌类综合力学试验机”变更为“⑶五通道桌类综合力学试验机”;
2.采购文件中“四、技术要求”中“铜绿假单细胞”变更为“铜绿假单胞菌”;
3.采购文件中“四、技术要求”中“224.十二门智能密码柜”中“产品中有害物资”变更为“产品中有害物质”;
4.采购文件中“四、技术要求”中“201.台面医用人造石”增加“GB/T43355-2023”标准,其中“⑤抗病毒活性”补充“【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无法提供关于抗病毒活性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承诺若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未能提供采购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处理,所造成的后果中标人自行负责(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亦可得分。】”;
5.采购文件中“四、技术要求”中“86.水性漆饰面文件柜(木制)”删除“GB/T 43814-2024”标准;
6.采购文件中“四、技术要求”中“102.患者椅1”删除“GB 28481-2012”标准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涉及修改调整部分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欢迎供应商积极响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