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5-J1-210155-ZGGC
项目名称:2025年灵山县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25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太平镇池塘村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1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项的竞标,并且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项。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年文利镇文和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1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项的竞标,并且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项。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5年文利镇农村污水治理配套设施(甲叉村、南城村、搭简村、文和社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农村污水治理配套设施1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项的竞标,并且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3:本分标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分标2:本分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3】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