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3-PMJS-G2025-0021 项目名称:泗阳县2025-2026年度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系列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7.420000万元(采购包1:188.620000万元;采购包2:185.800000万元;采购包3:18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最高限价总价为:188.62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1、独生子女家庭父母(49周岁及以上)最高限价为1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6962人。2、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最高限价为2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3000人。3、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最高限价为1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6000人。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保险)最高限价为5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40人。投保时以实际名单人数出具保险单。因本项目保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因系统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188.62万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分包二最高限价总价为:185.80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1、独生子女家庭父母(49周岁及以上)最高限价为1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6598人。2、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最高限价为2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3160人。3、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最高限价为1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6000人。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保险)最高限价为5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50人。投保时以实际名单人数出具保险单。因本项目保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因系统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185.80万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分包三最高限价总价为:183万元;其中单项最高限价为:1、独生子女家庭父母(49周岁及以上)最高限价为1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6350人。2、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最高限价为2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3000人。3、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最高限价为1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6000人。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保险)最高限价为500元/人/年,拟参保人数约150人。投保时以实际名单人数出具保险单。因本项目保费金额执行文件统一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因系统设置原因,请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统一填写为183万元,具体格式按照开标一览表要求执行,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报价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简介):(1)泗阳县2025-2026年度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系列保险采购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全县参保独生子女家庭父母(49周岁及以上)约49910人,每人100元。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约9160人,每人20元。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1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约18000人,每人1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保险)约440人,每人500元。参保人数根据实际参保人数确定,具体实际保费金额以每年签订的合同为准。预算共557.42万元,本次共分为三个包招标,(各分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分包一:服务范围为裴圩镇、新袁镇、李口镇、城厢街道、临河镇、卢集镇、原种场、农场区域。具体乡镇划分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分包二:服务范围为众兴街道、来安街道区域。具体乡镇划分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分包三:服务范围为王集镇、庄圩乡、爱园镇、三庄镇、穿城镇区域。具体乡镇划分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投标选择要求:为保证上述三个分包所涉及的保险工作同步进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参加上述三个分包的投标,不得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 定标原则: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供应商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供应商已在其中1个分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仍参与其他分包的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评、定标顺序: 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合法的分支机构);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监会核批的经营本次招标项目健康保险(含短期健康保险)险种的经营资质(提供有效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合法的分支机构);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监会核批的经营本次招标项目健康保险(含短期健康保险)险种的经营资质(提供有效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合法的分支机构); 2.供应商必须具有保监会核批的经营本次招标项目健康保险(含短期健康保险)险种的经营资质(提供有效保险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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