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217 项目名称:市属事业单位年度收入分配和绩效完成情况审计 预算金额:142.800000万元(采购包1:23.800000万元;采购包2:23.800000万元;采购包3:23.800000万元;采购包4:23.800000万元;采购包5:23.800000万元;采购包6:23.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2.800000万元(采购包1:23.800000万元;采购包2:23.800000万元;采购包3:23.800000万元;采购包4:23.800000万元;采购包5:23.800000万元;采购包6:23.8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审计工作内容: 1.1受托事务所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下列内容进行审计: (1)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人员(含事业编制、事业公益性岗位及其他编外人员等)工资及福利支出情况。 (2)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情况。 (3)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各项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4)2024年度被审计单位有关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受托事务所应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相关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及会计记录等进行现场审计、取证,并在全面审计、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如实形成《事业单位2022年度收入分配和绩效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1.3接受被审计单位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及考核。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所有中标单位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本标段的实地审计工作,并60日内,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共分6个标段,每标段预算为审计包干费用,供应商应按包干费用进行报价,每标段审计单位由甲方进行分派,具体被审计单位数量由招标单位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各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承诺的完成时间早于服务期限,则以成交方承诺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6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