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汕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SSZFSG1标项目模板木方采购框架协议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编号:WGS-WZ-SSZ-2025-KJ-B-179(二次)
一、报价依据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2024-2025年度广东区域模板、木方框架协议采购结果》,现对框架协议《中铁建工集团2024-2025年度广东区域模板、木方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履约地点:深圳地区工程项目)所有供应商发出二阶段报价单通知书,进行二阶段报价。对所有供应商二阶段报价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名,按利益最大化原则最终确定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
项目位于深圳市深汕合作区。
二、项目工程概况
深汕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5.6万平方米,建筑层数6层(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高度66.50m,主要包括:(1)深汕站铁路站房,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2)与深汕站结构一体同步实施的枢纽市政交通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4.2方平方米;(3)与深汕站结构一体、同步实施的枢纽综合开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
深汕特大桥DK0+024.713~DK000+057.413(深汕特大桥1号墩(含)~2号墩(含),桥长32.70米)和DK0+660.717~DK1+504.471(深汕特大桥27号墩(含)~54号墩(含),桥长843.754米)共876.454米线下工程(现浇连续梁+预制简支梁,含桥面系、无砟道床、四电预埋工程)。
工程实施地点:深圳市深汕合作区赤石镇。计划工期:2024年7月20日-2027年12月31日
三、付款条件
1.结算方式:
货到项目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后,卸至指定地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70%,自每批供货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视甲方资金情况付至总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辆、房产等)等多种方式或者任意组合方式支付。当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外的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贴息手续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所有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汇票、保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20%的违约金(乙方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乙方申请支付货款的前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同乙方确定结算时间、付款比例、付款方式等付款条件,上述基础付款条款仅作为报价依据,具体要求以采购合同为准)。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四、报价单发出时间、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须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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