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2025-020CS
项目名称:何沟村村集体设施大棚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3,543.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双河镇侯市便民服务中心何沟村村集体设施大棚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3,543.8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6,640.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大棚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3,543.84 | 706,640.6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双河镇侯市便民服务中心何沟村村集体设施大棚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双河镇侯市便民服务中心何沟村村集体设施大棚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三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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