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193
项目名称:彰德街道建国村供水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按照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提供相应资质。;(3)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按照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提供相应资质。;(4)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除特定资格审查条件外,其余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