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ZGZC-2025-011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一期能源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2.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232.36万元/年
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一期能源保障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34个月。预计进驻时间2025年10月,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次服务合同服务时间: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第二次服务合同服务时间: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第三次服务合同服务时间:2027年10月至2028年7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1)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2)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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