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BOP技术支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BOP技术支持服务采购方案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BOP技术支持服务。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上海核工院总承包下的一体化项目部管理模式,按廉江项目部人员岗位需求计划,潜在中标人需派遣常规岛及BOP管理人员22人(预计63.42人.年),参与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BOP的管理工作。具体要求见《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文件》。
2、进度要求:第一批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最后一批退场时间:2028年11月30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6月)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6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
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6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至少2个同类型或同等级或同规模项目(含在建项目)技术支持服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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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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