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Y-2025-016
项目名称:采购宿办一体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7,42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人民政府驻深圳(珠海)联络中心采购宿办一体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7,42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7,425.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采购宿办一体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7,425.00 | 1,087,42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人民政府驻深圳(珠海)联络中心采购宿办一体用房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人民政府驻深圳(珠海)联络中心采购宿办一体用房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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