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XJT-G2025-003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吴中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99.240387万元(采购包1:197.240387万元;采购包2:94.000000万元;采购包3:1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金额同预算金额,最高优惠率:99.99%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禽肉类(冰鲜/生鲜)、水发水产类、冷冻藏品类、粮油米面类、干货调料类、蛋奶类、果蔬类等常见品类。 采购内容:
注:(1)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开评标顺序依次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已中标的投标人在后面的标段中失去得标权,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 自服务开始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每个标段的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总价或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本标段自动终止 。 配送地址: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吴中分局大楼、度假区分局大楼、吴中交警大队、吴中巡特警大队、吴中水上派出所)。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