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 项目名称: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对陆渡教育园区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具体鉴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安全性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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