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西乡塘400MW800MWh(二期160MW320MWh)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3-463)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西乡塘400MW800MWh(二期160MW320MWh)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村坛立工业园内。本项目以锂离子电池储能160MW/320MWh。本项目一期已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在原升压站预留的二期用地上进行扩建,计划于2025年05月份开工。场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运输条件好,总体建设条件相对较好。本储能站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00MW/800MWh,分三期建成,一期工程已建成100MW/200mwh并投运,用地红线面积24813.5㎡,二期建设规模160MW/320MWh。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规划红线,规划红线总面积约21516.431平方米(折合32亩)。储能站站址区域场地原始地貌为低丘陵地貌,地势较为平缓,场地现状标高约84.70~90.90m不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清能公司西乡塘400MW800MWh(二期160MW320MWh)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进度管理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
2.6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范围为华能西乡塘区储能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全电站范围内各设计阶段相关的地质勘察、测量、测绘及项目所需相关补测等勘察工作(含勘察、测量放线定点的标志埋设及测量器材进出电站的临时便道设计)、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电站220kV接入一期GIS设计、道路设计(进电站及施工检修道路)及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或场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各类专题报告编制(集电线路设计专题报告、基础设计专题报告、工程地基处理专题报告、升压变电站防雷接地、远期规划、节能减排、电站一次调频功能,黑启动功能设计、智能电网技术在储能电站升压变电站的应用、电力发电集团对储能升压变电站的远程监视和控制等)及评审工作、项目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并出具地勘报告、施工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包含工程量清单、技术协议等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场内外道路设计、电站效果图、项目设备选型、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专题报告及电网评审、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优化设计报告、竣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编制、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包含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工地代表、配合验收整改、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以及与项目相关或另委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单项甲级;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专业(风力发电)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专业(新能源)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陆上风电场或1个100MW/2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陆上风场业绩中至少有1个200MW(单项200MW)及以上等级的陆上风电场)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具有高级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200MW等级风电工程或1个100MW/2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须体现设总的姓名)。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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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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