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2025-2028互联网出口专线业务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05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分公司2025-2028互联网出口专线业务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为保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含下属基层单位,包括广西清能、桂林燃机等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为各电厂至南宁本部提供点对点专线租赁服务,同时提供南宁部分出口专线相关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2025-2028互联网出口专线业务服务【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自中标后与招标人正式订立合同生效之日起,共计36个月
2.6 招标范围:华能广西分公司本部及所辖8个电厂,出口主线服务:1G带宽互联网出口数据专线1条。提供备线服务:500M带宽普通商务宽带1条,与主线为不同供应商。
内部收敛专线服务:100M带宽专线8条,广西分公司南宁本部机房至8个电厂的点对点专线(分布在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河池市龙岩乡、贺州市富川县莲山镇、梧州市岑溪市、贵港市覃塘区、南宁市马山县、钦州市浦北县),具体地点以项目实际地址为准。本次项目涉及线路提供7*24小时,一年365天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电信级QOS保障技术。为了确保采购人的网络安全、易维护性,要求所有接入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电路经由中标供应商汇聚后提供给用户使用,保证网络的畅通,负责运营商到用户单位主干光缆所有设备的免费运行维护,如光端机、转换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机构授权文件。如投标人为业务代理单位,须提供电信业务运营商(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或业务委托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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