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FJJX[XJ]2025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第一中学武夷校区初中部足球场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1(武夷校区初中部足球场人工草坪):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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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469900-其他体育设备设施 | 南平一中武夷校区初中部足球场人工草坪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采购包1(序号1-序号9、序号15-序号21)为要求采购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90%给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则须预留90%份额分包给一家中、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格式要求填写该分包中、小、微企业的信息,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分包给该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格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分包意向协议》中该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该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供应商可在此处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也以在《采购文件》第二章“询价须知(表1、表2)”序号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中第(10)款“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中按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