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2]HXCG[GK]2025005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三期--环库通信网络提升及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2,219.00元
采购包1(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三期--环库通信网络提升及配套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2,21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59,608.00元
投标保证金: 36,59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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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批) | 否 | 武夷山市东溪水库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三期--环库通信网络提升及配套项目,主要内容为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包含:前端AI视频监控系统提升;语音对讲系统提升;中心存储系统提升等。 | 3,852,219.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材料。(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