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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全国各项目现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励磁系统参数及相关逻辑修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2 规 模: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该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委派,导致招标人顺延委派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励磁系统参数及相关逻辑修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全国各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
2.6 招标范围:在全国范围内预计外委80余台次涉网项目励磁建模、PSS试验技术支持服务,招标方在涉网试验实施过程中,需要投标方相关技术人员进入励磁系统修改参数及相关逻辑,现场配合招标方进行励磁建模、PSS试验,并确保试验安全、可靠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发电机组励磁系统供货或调试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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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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