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亚临界机组改造升级方案可行性比选论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2-27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亚临界机组改造升级方案可行性比选论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日照电厂亚临界机组改造升级方案可行性比选论证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35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页等能体现合同具体内容的证明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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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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