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924-YCGX-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射阳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6年镇区渗滤液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原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3-5 15:00(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3-16 15:00(北京时间)。 |
| 2 | 第四章采购需求—三、项目具体要求:2、项目运维具体要求(3)中标人负责运维期间每座渗滤液处理中心所有设备的维保工作,以及生化系统的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艺,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化验仪器及泵、阀、管件、电缆等维护保养工作,如因中标人未及时保养维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运营期满后,要求设备完好率达100%,否则维修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第四章采购需求—三、项目具体要求:2、项目运维具体要求(3)中标人负责运维期间每座渗滤液处理中心全流程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含调节池、预处理、主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单元、管道系统、泵房车间、电气与自控系统、除臭等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和保养;即所有站点的维修、更换与保养均由中标人负责,确保站点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正常运转。运营期满后,要求所有设备完好率达100%,否则维修费用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 3 | 付款方式: 1、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招标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 2、运营处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第一、二季度扣减预付款金额),以三座渗滤液站点实际处理达标出水量*出水量处理单价结算-考核金额(如有)。 中标人按项目合同内容履行服务义务后,提供实际处理达标排放出水量证明材料、发票,每次结算金额﹦出水量处理单价×三座渗滤液站点每季度实际处理出水量吨位数-考核金额(如有)。 |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运营处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第一、二季度扣减预付款金额),三座渗滤液站点实际处理达标出水量结算。 (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但中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 |
| 4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总报价(按30000吨匡算) 出水量处理单价(元/吨) 注:(出水量处理单价=投标总报价(元)/30000吨)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总报价 |
更正日期:2026-02-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同步变更,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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