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YCCD-G2025-0019 项目名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射阳县海洋渔业船员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75元/人(单价)。备注: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采购需求: 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我县在“中国渔政指挥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海洋渔船船东,购买射阳县海洋渔业船员意外伤害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船员商业意外伤害险保险补贴:在省渔业互助保险基础上,船东为船员再次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60万元/人,保费按:2175元/人计算(本项目最高限价),需要投保的出海船员约为2500人,保单总金额约为544万元。县财政为所投保的出海船员,按每人保费的3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为163.2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履约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备注: (1)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上级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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