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所租赁装载机能及时完成华丰煤矿精煤、沫煤、煤泥、 等煤副产品,矸石、砂石的装载任务和打堆工作,以及临时安排的卫生清扫物料搬运等各项工作;
1.2实施地点: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按吨结算工作量每年约 85万吨,结算单价 0.43 元/吨;按时间结算工作量每年约 8000小时,结算单价 43 元/小时,总价约70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电汇、转账及其他:双方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工作量, 共同核算签字认可,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费。如出租方违反承租方《装载机 管理规定》出现考核扣款,所扣款项从结算资金中扣除后据实支付。出租方开具 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6质量/服务标准:及时完成装载、打堆、搬运等各项任务,承租方负责承担车辆使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加油和车辆驾驶操作事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2.6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现场勘查并经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后,勘查证明放入投标文件方可投标。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现场勘查联系人: 郭清芯 13181836368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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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