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班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省网)SDGP370800000202602000007 (市网) SZBM-2026-S0004 2.项目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7.09万元。其中A包467711.00元;B包503189.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班车服务采购项目,共分2个包。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为保障我校各校区间教职工通勤出行,涵盖:嘉祥校区、鱼台校区及各中途站点,为现有260余名教师提供上下班班车服务(每学期乘车教师人数以实际为准),年运行约188个工作日(含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的调班工作日)、84个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以上时间不含学校正常寒暑假。A包为嘉祥校区通勤班车服务,B包为鱼台校区通勤班车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 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