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市东部新城坳店片区城中村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市东部新城坳店片区城中村改造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改发〔2025〕1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汇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争取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汇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5〕1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区灯城中街东侧(J7-10地块)。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城中村涉及范国东至自贡市高铁站,西至G85国道,北至东盐都大道,南至鱼洞村,涉及土地2552.4亩、户数1508户、人数约4787人,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91万平方米。其中A区总建筑面积约14.8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46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包括安置房约11.97万平方米(约1352套);B区总建筑面积约13.0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2万平方米,包括安置房约10.85万平方米(约1175套)配套建设水、电、气、通讯管网等附属设施。
2.4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加缺陷责任期。(自委托人通知监理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立项范围内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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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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