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场站预防性试验项目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30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场站预防性试验项目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期:计划2026年4月1日-2029年3月31日。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在服务期内完成新能源公司所属各场站以下工作:
(1)输变电一次、二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检查清扫及螺丝紧固、预防性试验。
(2)输变电设备保护传动校验、配电盘柜上仪器仪表检验。
(3)输变电设备通信系统试验。
(4)主变及以下设备继电保护定值计算。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本项目由新能源分公司统一招标,分别与各场站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不包含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预防性试验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2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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