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项目12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地质灾害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2-3-04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新能源项目12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地质灾害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鄂尔多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完成方案评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持续两年对风电场区进行相关监测,每六个月出具一次监测报告。
2.3招标范围:投标人需通过钻探取样等方式,对风电场区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普查,出具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每六个月出具一次监测报告。具体包括本项目区域内斜坡的变形活动特征,斜坡稳定状态,监测区域内是否有发生滑坡、崩塌的风险,并对出现滑坡而加固处理的边坡进行监测等,为本项目的地质安全提供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新证)或勘察、设计、危险性评估三项(旧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地质灾害监测或地质勘探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2月12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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