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环保要求,危险废物需要进行合法处置,为确保管理区生产过程中新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处置,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要求。
2.2招标范围:对准东采油管理区约2000吨(不限于)含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含油危险废物的装卸、运输、处理、利用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后的废渣应符合乙方环评批复及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方案检验后,由乙方自行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置,乙方有义务将处置结果向甲方单位反馈,并接受甲方单位的抽查。具体结算量以实际处理量为准。
2.3项目估算额:114万元(不含税);
2.4服务地点:准东采油管理区。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工期: 1.乙方在施工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施工作业。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含油污泥转运和处置工作,如需延长时间,说明原因经甲方批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投标人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被列入吐哈油田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需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提供承诺函。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 等级 |
惩戒 适用 |
惩戒 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 团 |
区分 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 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http://bid.energya head1.cnpc/#/ 外网: https://www.cnpcbi dding.com/ |
| 企业级 |
原则 上本 单位 |
注: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即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4)具有有效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包括可处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中至少包括分离器、储罐清理、生产过程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071-001-08)、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 所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071-002-08)、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
(5)有符合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或与有运输资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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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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