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维护服务增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6年能源业务维护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TT-NY-202600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7个地市能源业务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换电、充电、备电及汽车充电的维护服务。
(1)换电部分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换电柜和电池日常巡检、保养、故障排查、协助厂家解决故障,骑手日常使用中故障响应和解决、电柜电池投放(补仓)、易耗品维修、应急处理与救援、物业维系及电费、场租(或有)支付及报账等。
(2)充电部分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现场全面清洁、现场二维码定期更换、故障处理、零星维修(主机、插座线路松动紧固,主机、插座固定,市电路由固定,线路防水处理、固定、室外立柱支架固定等)、故障监控与诊断、电费抄表报账、接地系统、设备及插座二维码、广告标牌等。
(3)备电部分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保养、故障排查、协助厂家解决故障,维护方案支撑,日常使用中故障响应和解决、应急处理与救援等。
(4)汽车充电桩部分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检维护、工单处理、现场二维码定期更换、故障处理、零星维修和故障监控与诊断、电费抄表报账等。
1.5.2采购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为158.8万元,增值税税率暂定6%。
1.5.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5.4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 ;标包二: /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服务区域划分5个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5个,具体如下:
| 综合排名 |
份额 |
预算不含税金额(万元) |
服务区域 |
| 第1名 |
份额1 |
67.0925 |
合肥 |
| 第2名 |
份额2 |
36.2394 |
池州、滁州 |
| 第3名 |
份额3 |
26.9130 |
蚌埠 |
| 第4名 |
份额4 |
15.2411 |
黄山、马鞍山 |
| 第5名 |
份额5 |
4.2624 |
宣城 |
| 合计 |
/ |
149.7484 |
/ |
1.8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统一折扣(ON)100%,供应商所报统一折扣(ON)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7个地市能源业务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换电、充电、备电及汽车充电的维护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能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维护服务类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至少提供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7)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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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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