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嘉瑞禾A楼酒店项目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凯里市嘉瑞禾A楼酒店项目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11-522601-04-05-26856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凯里南卓苗侗大酒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凯里市风情大道7号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2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52.99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2层,包含酒店提质改造,提质改造客房、餐厅、会议室、健身房、外立面等装饰装修提质改造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管网、道路(5层环形消防通道)铺装以及设施设备工程等。 |
| 2.3 合同估算价:10000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270 天。 |
| 2.5 标段划分:凯里市嘉瑞禾A楼酒店项目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72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52.99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2层,包含酒店提质改造,提质改造客房、餐厅、会议室、健身房、外立面等装饰装修提质改造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管网、道路(5层环形消防通道)铺装以及设施设备工程等。招标范围:完成凯里市嘉瑞禾A楼酒店项目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作。其中,设计招标范围: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招标范围: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即: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且组成的联合体能达到 3.1 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3.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获取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3.3 负责施工部分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4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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