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ZT-ZFCG-2026-011
项目名称:恒口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恒口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 供应商应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025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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