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为做好矿区的卫生防疫、井口保健服务工作,满足华丰煤矿安全生产需要,需要有医疗服务资质的单位提供卫生防疫、井口保健等服务工作。
1.2实施地点: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38万元 (零税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电汇、转账、承兑等;
1.6质量/服务标准:做好矿区卫生防疫、井口保健服务等工作,满足华丰煤矿安全生产需要,有效预防矿区职工家属多发病、突发病等病症的发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资质,在抢险救援、医疗救助、职业病防治等方面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业;
2.3人员要求:医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或警报后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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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