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正丰中心项目(现代文旅创智基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正丰中心项目(现代文旅创智基地)施工 / 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5-510181-04-01-810067】第FGQB-0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市正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市正丰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0181-04-01-810067】第FGQB-00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云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江堰玉堂街道玉府路东侧。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5.4 亩,拟建设都江堰市正丰中心,总建筑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此为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建成后将对外经营使用。
2.3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业绩要求(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体业绩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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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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