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中医产业园(康养园)建设项目勘察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都江堰市中医产业园(康养园)建设项目勘察 / 标段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12-510181-04-01-549931】第FGQB-0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江堰新城幸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都江堰新城幸福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2-510181-04-01-549931】第FGQB-05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都江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都江堰市江安河西侧、金江小区北侧。
2.2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 50 亩,计划总建筑面积 150059.㎡,拟建设健康管理中心、精品医康养中心 、中医国医馆等,配套建设相应设施设备,打造我市医产融合发展平台。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及配建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四川省、成都市最新勘察相关规范及规程执行,并确保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满足设计、施工、审图机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勘察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勘察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的工程勘察业绩(业绩可以是联合体中的勘察业绩,也可以是独立的勘察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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