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犍为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及适老化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犍为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及适老化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犍发改项目审[2025]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犍为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县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犍为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犍为县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发改项目审[2025]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成科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犍为县。
2.2建设规模:犍为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及适老化改造项目涉及龙孔、泉水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
1.泉水敬老院:现有建筑面积约为2300平方米。本次消防改造范围为1#楼(养老用房)、2#楼(食堂)、3#楼(养老用房),改造建筑面积约2439.37平方米,增加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等;3#楼(养老用房)新增室外电梯,新增建筑面积54.62平方米;场地内新建1F的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用房,建筑面积161.84平方米。
2.龙孔敬老院:现有建筑面积约为2443平方米。本次消防改造范围为1#楼(养老用房)、2#楼(养老用房)、3#楼(食堂),改造建筑面积2128.79平方米,增加喷淋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等;1#楼(养老用房)、2#楼(养老用房)新增室外电梯和楼梯,新增建筑面积281.34平方米;场地内新建1F的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用房,建筑面积165.8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工程量清单。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标段投资额: 4628836.99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1)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其销售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所投品牌对应的电梯生产制造商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生产制造商与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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