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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水务局关于对《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嫩水发〔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嫩江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AJJ【NJ】26003,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区总面积28.12平方公里,项目区内治理侵蚀沟20条(其中大型沟1条,中型沟7条,小型沟12条),侵蚀沟总长度7.995千米,治理侵蚀沟总面积7.40公顷。
本工程共修建格宾石笼谷坊5座,格宾石笼沟头防护6座,沟道防护2.70千米,削坡0.14万立方米,营造侵蚀沟防蚀林2.04公顷,秸秆填埋26298.20立方米。现有道路维修350米,宣传牌3个,标志牌20个,警示桩50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
3.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3156684.08元。
4.计划工期初步安排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总工期48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5.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以上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5.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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