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
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招标编号:QTQT0507G26012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5]16号、龙发改发[2025]23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龙凤区安肇新河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安肇新河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48.08公顷,设计处理总水量30万m3/d。人工湿地:在龙凤区安肇新河河口处建设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其中生态稳定塘2.75公顷,潜流湿地占地面积18.28公顷,表流湿地15.82公顷。水域生态修复:开展水域生态修复,总面积共计96.43公顷。
(1)生态稳定塘:生态稳定塘面积2.75公顷,主要作用是沉降来水中较大悬浮颗粒物,降低来水中SS浓度,调节湿地进水水质水量,避免瞬时高冲击性负荷。依靠塘内水生植物与微生物来处理污水,通过稳定塘中多条食物链的物质迁移、转化和能量的逐级传递、转化,将进入塘中污水的有机污染物进行沉淀、降解和转化。
(2)潜流湿地:潜流湿地处理规模为60000m3/d。占地面积18.28公顷。潜流湿地分为15个区,每个分区含10个小单元,共计150个小单元,各个小单元为并联设置,每个小单元有效面积800m2。湿地外墙和内部分隔墙均为钢筋混凝土墙。湿地由防渗膜、填料层、湿地植物、集配水系统构成。填料及种植层高度1.3m。池体底部做地基平整与夯实处理。各个配水渠与集水渠设盖板,土工膜防渗。每个配水管道上面均有阀门控制,通过观察出水口的流量,还可以微调进入每个湿地单元的阀门,来控制进入每个湿地单元的进水流量。
(3)表流湿地:表流湿地15.82公顷。在潜流湿地后采用表流湿地工艺,进一步通过植物净化水质,提升湿地植物系统环境,表流湿地配置沉水、挺水、浮叶植物区域。
(4)水域生态修复:水域生态修复:在安肇新河河口处及龙凤湿地东南侧,开展水域生态修复,构建沉水、浮水、挺水植物三位一体生态系统,提升河口区生态系统;其中,北侧生态修复区1面积为60.05公顷,南侧生态修复区2为36.38公顷,面积共计96.43公顷.
(5)其他工程:本项目另设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14.8公顷,包括北区一体化泵站、南区一体化泵站、输配电工程、道路工程、输水工程等。
北区一体化泵站进水设计水量为12万m3/d;南区一体化站进水设计水量为18万m3/d;
输配电工程:新建10kV架空输电线路亘长合计2.735km等电力设施;道路工程:本次项目中布置道路工程7条,总长8.066km;输水工程:在北区生态修复区、南区生态修复区布置进水渠道总长4.26km;排水沟道总长2.31km。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6年03月05日至2027年10月01日,共计575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4646614.54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注:(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满足以上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须具备具备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环保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环保专业、环境监测专业、给排水专业、生态修复专业、化工专业(环保方向)等环保类相关专业职称。
(2)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现场委派人员保持一致,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4信用要求(按招标文提供“信誉承诺书”):
3.4.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向前推算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