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烟囱幕墙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烟囱幕墙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核准【2022】第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核准【2022】第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松桥村。
2.2项目概况: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5100t/d(6x850t/d),污泥协同处理规模为800t/d(含水80%),厨余垃圾协同处理规模为800t/d,配套3台额定55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包含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红线范围内生产、生活所需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红线范围外的道路、隧道、箱涵、取水、排水、燃气、220KV升压站(220KV电力送出工程除外)等配套工程。
2.3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2026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16日。
2.4招标范围:烟囱幕墙,热浸镀锌埋件、半隐框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穿孔铝板幕墙(筒体)、不锈钢幕墙、型钢表面金属氟碳漆、烟囱悬挑钢结构及钢结构表面防火漆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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