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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南四环路大修及环境提升-道路照明设施消隐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3285-XM001

项目名称:北、南四环路大修及环境提升-道路照明设施消隐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196.2505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96.1209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项目随北四环(健翔桥至四元桥)和南四环(榴乡桥至十八里店南桥)道路大修进程计划实施主导,路灯专业同步跟进,对路灯设施进行消隐改造,从而根治隐患,提升安全质量,解决电缆外挂问题,涉及道路长度12.02公里。在主路路基段,对照明不通段管道进行拆除换新,对破损检修井进行原位复建,对旧电缆进行更换;在主路桥梁段,对照明管道进行拆除原位复建换新,对检修井进行原位复建,对旧电缆进行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注:本次服务周期为计划时间,中标人应在满足服务要求情况下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调整服务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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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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