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天府菜油”生产加工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天府菜油”生产加工及仓储物流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宣发改审【2025】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宣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00万元,下差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宣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宣发改审【2025】2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镇双桥社区双庆路256号。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4栋厂房、3000吨油罐、小包装车间、办公楼及相关附属设施;购置4台YZYX95-6浓香型榨油机及检化验设施设备,灌装生产线技术改造及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品牌宣传推广及设计制作,流转土地500亩建设粮油生产示范基地,发展粮油订单种植1000亩.(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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