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实施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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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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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6-5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846,234.00元 | |||||||||||
| 最高限价:84623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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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标的名称: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实施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排,对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十五五”规划编制、评审及规划期年度技术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保证成果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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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需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工环专业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当月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力)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查询验证,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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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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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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