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505-522325-04-01-6419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铭宇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贞丰县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贞丰县白层镇、北盘江镇、连环乡、龙场镇、鲁贡镇、鲁容乡、珉谷街道、平街乡。(详见附件一坐标图)
投资概算:总投资4983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清理表土(植被清理)、表土剥离、坡改梯 、表土回填、土地翻耕;(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水池;(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新建生产道道路附属设施;(4)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干砌石堡坎。(5)其他工程:项目标志牌、工程标识牌、土壤培肥。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设计的后续服务、施工。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土地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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