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0-26J5-FG0044
一、采购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谈判方式采购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老挝北本水电站项目所需的柴油版客车,采购设备计划使用业主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后续将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电子合同。。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老挝北本水电站项目
(2) 项目概况:北本水电站位于湄公河上游河段,老挝北部乌多姆赛(Oudomxay)省北本(Pak Beng)县境内,在北本县城上游约14km处,距离首都万象620km,距离中国磨憨口岸258km。北本电站采用“右岸船闸+右岸泄洪冲沙闸+左岸厂房”方案为基本枢纽布置格局方案。最大坝高为67.0m,坝顶长度为910.2m,电站装机容量为16台单机容量为57WM的灯泡式水轮发电组,总装机容量912MW。。
(3) 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老挝北本水电站项目部工程现场所需的柴油版客车1台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版客车 |
48-50座 |
台 |
1 |
(4) 交货时间: 2026年2月25日或最快交货期(报价人需在报价表中明确最快能交货的具体日期)。
(5) 交货地点: 云南磨憨口岸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将所供货物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买方开票通知要求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交货满6个月,买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函后1个月内支付卖方70%货款。质量保函: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14天内退还质量保函。
(7)质保期: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或全部交货后13个月,以先到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3年至今)的海外项目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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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