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对鑫安检测公司用于煤矿井下用支护材料及煤炭建设工程建筑材料试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校准报告;
1.2实施地点:根据要求可到新汶街道汶中路48号鑫安检测公司本部、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上庙镇蒙古生活区等地点开展业务;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0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8.24元 (含税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金额不高于预计人民币:82400元(大写:捌万贰仟肆佰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价格(税率:3%)。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电汇。
(3)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据实结算,仪器设备按要求时间完成检定校准,并出具合格检定校准报告后,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3%),甲方在发票挂账后,三个月内付款;
1.6质量/服务标准:对于已有国家计量标准的仪器,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校准要求进行校准。对于没有国家计量标准的仪器,乙方按照相关部委标准或产品说明书技术规范等要求选定合适的标准或方法进行校准。保证服务及时,结果可靠。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2.3人员要求:/;
2.4业绩要求:/;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3日起至2025年2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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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