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微污染水处理及高盐治理回用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回用水处理系统(己内酰胺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污水处理系统)、浓盐水处理系统、蒸发结晶及盐干燥系统、污泥脱水间、加药间、臭氧制备间、循环水站、结晶盐库房A、结晶盐库房B、雨水泵站、控制室、机柜间、变电所、换热站、空压站、门卫室、总图运输、全厂地管、全厂供电(含道路照明)、全厂外管、全厂电信、全厂分析化验、厂外供电等公辅设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监测(含地基静载荷试验)。包括样品的取样、检验检测、报告、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1.2 项目说明:项目总投资约49103.1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019.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投标人报价若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检测费用包干使用,不因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而调整。
1.3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含税价格×税率=应纳销项税额,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税前价格不变,相应调整税金。
付款方式:现汇、银行承兑、山能财司承兑。
结算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投标人每三个月提交一次检测工程量报表,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按照中标金额的40%支付,最多支付到80%,投标人提供全部检测报告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0%。
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或其他组织形式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范围包含见证六项及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5)项目经理应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2 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2.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3日8:00时起至2026年2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bid.minegoods.com)网站首页底部“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投标管家”软件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缴纳采购文件费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后为报名成功)。
3.2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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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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