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伯坚大道等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伯坚大道等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已由2509-360723-04-05-640574、余行审复字〔202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融资资金,招标人为大余县钨都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伯坚大道等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余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伯坚大道等街区老旧住宅楼基础设施,包含墙体修缮、屋面防水、楼道翻新、加装电梯等,新建、修复道路;改造社区闲置用房,用于增设日间照料中心、文体健身设施、停车位等,同步完善汽车充电设施、两轮电动车充电桩,安装照明、智慧社区系统(含安全监控)、消防、垃圾分类投放、广告牌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综合管沟工程等。其中一期工程投资控制在1.2亿元以内。本次招标设计费控制价为139.67万元。
2.2招标范围:对大余县伯坚大道等街区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招标的设计全过程招标,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紧密配合业主的专项设计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一些相关市政配套设施设计、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暖通等各专业工程设计,直至达到直接使用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总工期为60日历天,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并取得批复,方案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2.4设计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施工设计任务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项资质要求:
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4拟派本设计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注册土木工(道路)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文件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第二代身份证。
1.5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项目负责人除外), 结构专业负责人须提供二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注:①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②若上述人员中为失地农民 , 需提供失地农民身份证明 、 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银行自动柜员机打印的带电子章的银行流水视同为原件 ) 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③ 若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 过 已退休但未超过 65周岁(含)] ,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 的 , 还应提供相关缺失月份(退休前 ) 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拟过 派的相关人员超过 65 周岁的 , 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提供分公司员工社保证明材料可视同为满足本项目人员社保要求。
1.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专业负责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省外进赣投标单位在江西省住建云系统“省外进赣企业公示”页面查询截图没有公示企业名称或所公示企业的登记状态属于“企业信息过期”或“人员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过期仅包含设计资质和拟派设计负责人(含专业负责人),投标文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无被拒绝投标的情形
2.1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2.3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主持人(项目负责人) 36 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2.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主持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5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设计主持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我市列入“黑名单”或者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限制其投标的企业不得在本市参与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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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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