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简称“本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2026〕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中央奖补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分别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江西省江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各所属企业、南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诚坤国际(江西)九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江西速达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抚尾闾整治有限公司等单位,受项目业主共同委托,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江西省“一廊两轴联动四区”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实施方案》,江西省将全面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以江西境内沪昆走廊(一廊)、京津冀一粤港澳轴和长三角一粤港澳轴(两轴)为骨干,促进中部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西经济区“四区联动”,江西省将推动 2740公里公路(高速公路2014公里,普通公路726公里)、805公里航道数字化转型升级。根据总体目标思路,将具体开展收费站通行效率与服务品质提升、公路干线通道主动管控系统、公路“一张网”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公路服务区全域感知与服务品质提升、自主可控隧道智慧化管控升级、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与安全运营一体化提升、路网运行主动监测预警系统数智化提升、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综合交通共享数字底座和运营、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等22个应用场景建设任务。本项目建安费总额约20.86亿元(其中公路领域投资约20.29亿元,水路领域投资约0.57亿元)。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规划【2024】28号)文件要求,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对纳入支持的示范区域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终期绩效评价,包括省级自评和部级评价,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挂钩。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价,重点从组织实施、完成情况、实施效益、创新引领、示范推广等方面进行评价,每年将上一年度进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书面报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在对省级自评价报告进行符合性审查基础上,对于横向比较的指标进行评分;视情况通过抽查等方式对部分示范区域省级自评价情况开展再评价。同时,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涉及公路机电工程、信息化工程、网络工程、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土建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跨领域内容多,且系统性强,设计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引领性和经济合理性等都具有挑战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ZX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业主单位实施的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现场技术服务、组建专家团队和评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1)技术咨询服务:从设计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对项目的设计(含专项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文件评审、建设过程中技术指导和对设计变更等进行技术把关,并在每阶段出具对应的咨询报告;
(2)造价咨询服务:对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交竣工阶段进行造价审核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限价报告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概算、预算、清单核查或联合设计的审核、施工至交竣工期间的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索赔造价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内容,审核工作完成后提交完整的审查报告;参与设备材料询价等;
(3)现场技术服务:成立现场技术服务组,组员(可与团队技术人员不同)不得少于2名,且在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期间,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15天。同时,对招标人委托的过程审计及招标人接受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审计提供咨询服务。
(4)组建专家团队:组织国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专业应包括公路机电工程、信息化工程、网络工程、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土建工程、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人员,适时为项目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提供技术支撑。
(5)评价咨询服务: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价细则和有关要求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对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的任务方向进行年度和终期绩效评价分析,组织编制自评价及省级绩效评价报告。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时间暂定为2026年3月至2028年6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等见附表 1 至附表 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含“全过程咨询”或“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应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备联合体协议内约定其承担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2 月 2 日至 2026年 3 月 2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iangxi.gov.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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