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委托办理项目;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贰级 |
项 |
1 |
1.2实施地点:泰安市新泰市新汶办事处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
1.4最高限价:52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承兑、电汇承兑、内部转账、抹账、其他、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6质量/服务标准:
增项办理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为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认可之现行、合法证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网具有相关的公示、公告情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份本单位的纳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月份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放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的施工资质办理项目合同扫描原件;
2.4财务要求: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期间内任意一天),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放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2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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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