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巨龙公司垃圾清运。要求:垃圾清运要及时。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已任何理由不清运或延迟运输; 车走地净,不得存有未清运的垃圾;
1.2实施地点:菏泽市巨野县龙堌镇新巨龙公司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天日历天,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25万元 (含税,税率3%或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标的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买受人根据资金情况支付货款。
1.6质量/服务标准:
(1)垃圾清运要及时。做到:不得已任何理由不清运或延迟运输; 车走地净,不得存有未清运的垃圾;
(2)乙方应加盖封闭运输,禁止抛洒;
(3)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禁止出现安全事故;
(4)乙方清运过程中应爱护环境;
(5)乙方清运垃圾应每周不低于 2次,特殊情况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 时清运;
(6)乙方进入必须遵守各权属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垃圾清运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人员配备和服务经验,以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履约;
2.2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垃圾清运、环卫服务或同类(或类似)项目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人员要求: 各项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等;
2.4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相似的业绩优先。①有相关垃圾清运服务的单位优先。②优先选择售后及服务完善的供应商。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月30日起至2025年2月3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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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