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
为加强公司院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司院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抽排工作需外委完成。包含生活垃圾收集、清理运输,(含宿舍)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淤。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为加强公司院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要求,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司院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抽排工作需外委完成。包含生活垃圾收集、清理运输,(含宿舍)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淤。
1.3结算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其他,项目服务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配合进行项目验收,项目服务完毕且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使用要求。
1.5工期:365 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6实施地点:山东省三河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4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供应商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月29日起至2026年2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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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