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白中型灌区建设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级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进贤创新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江咨赣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个工程总承包标,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规模:
(1)干渠整治工程86.42km,巡查管护路整治8.69km。
(2)新建及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41座,其中:提灌站2座,节制闸27座,机耕桥9座,渡槽3座。
(3)山塘清淤整治36座。
(4)信息化工程:配备测量水设施若干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具体实施计划以招标人施工阶段的实际工作计划为准。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289.09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7209.410943万元,其中工程费17089.780943万元,设计费119.63万元。
2.3招标范围: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建设地点:李渡镇(原长山晏乡已并入李渡镇)、白圩乡和下埠集镇。
2.4 标段划分:1个工程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630日历天。
2.6.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
2.6.2施工工期:约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1月22日止,具体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拟派)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并不得同时兼任其他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其他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委派。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9)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之日前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可以含开标当月社保,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无效。
(10)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2)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信誉要求:①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或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人代表以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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