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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县]横峰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网)

横峰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赣建横设招字[2026]第 01号

横峰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勘察经横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横发改行政字[2025]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横峰县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勘察

2、建设地点:横峰县中心城区

3、建设规模:1、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共108.86千米(已在其余项目实施修复的管道除外),管径范围DN300DN1200的现状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修复及原管网拆除、排水管道清淤、检查井改造等配套工程。2、对中心城区尚未实施彻底雨污分流的排水单元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其中雨水管网改造15558米。钢筋混凝土管d800-d1000总长200米、HDPE缠绕增强管(B型)DN200-DN600总长9595米、UPVC排水管DN100-DN150总长5763米。污水管网改造86695米,HDPE缠绕增强管(B型)DN200-DN600总长66766米,UPVC排水管DN75-DN150总长19929米,配套建设原管网拆除、排水管道清淤、检查井改造等配套工程。3、中心城区内现状排水箱涵、渠道清淤、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3.1千米箱涵(渠道)进行维修加固。

4、项目总投资:估算工程投资约为20655.61万元,设计、勘察费暂定为280万元,具体以财审评定建安费金额的1.65%计取。

6、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设计过程中所需要的勘察测绘,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7、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①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

8、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道路专业、结构专业、建筑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各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连续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投标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名单即可)。

7、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提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若第一中标排序人放弃中标或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依法顺延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对未中标单位不实行经济补偿。

3、本次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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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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